我自小在岘江打渔,以船为家。
十七岁那年,救了个落水的男人。
他气质清贵,白玉般的脸映得简陋的渔船都明亮起来。
昨日,乘船过河的差役同我念叨:
“圣上下了令,年龄十八的女子还未婚配,每年要多交份税银。”
又劝我:“阿菱,你是大姑娘了,该找个男人嫁了。”
不知是心疼银子,还是被他那张脸吸引。
谢行川许诺会报答我。
我开玩笑问:“报答?以身相许行不行呀?”
男人抿了抿唇,没有回答。
我就当他默认了。
到底怕委屈人家。
我认真道:“以后,我打渔养你啊。”
船内昏暗,我看不清他的神情。
这天起,他便留在双河镇。
一年后,我生下儿子谢慎,用所有积蓄买了房。
一家三口过着安稳的日子。
虽然谢行川对我总是不冷不热。
但已经比镇上爱打媳妇的杀猪匠好太多。
我很知足。
直到那天。
一辆华贵的马车碾过田埂。
有位女子找上门。
她素衣胜雪,气质出尘。
只是站在那,就让谢行川当众失态。
踉踉跄跄出了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