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姐很宠我,赏我新衣服,还教我认字,尽管我看见书犯晕,拿起笔就打瞌睡。
但是只要她喜欢,我就做。
小姐喜欢看我吃东西,那我就吃,何况我也爱吃。
许是正逢长身体的年纪,又许是要填补过去十多年捱饥受饿的亏空,
我拼命吃,居然几年就把自己喂成了小胖子。
小姐笑骂:「阿鱼哪,你再吃下去,我家可养不起你了。」
我害怕极了:「你别不要我,那我不吃啦。」
小姐捏了下我的胖脸:「逗你的。对了,我只看见你吃猪羊虾鹿等肉,从未见你吃鱼,为什么呀?」
我认真地回她:「因为我叫阿鱼,怎么能吃自己呢。」
小姐哈哈大笑,说我是小傻瓜。
我是傻瓜,贪吃又卑贱,胆小又懦弱。
但只要小姐一句话,我愿为她杀人放火!
可是,可是我怎么能替她去相亲呢!